关于在2017届毕业生中遴选校友(就业)信使的通知

发布者:黄勤发布时间:2017-05-22浏览次数:341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有序、可持续发展,构建起各届校友与母校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,为母校教学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学生就业以及服务地方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,经研究,决定在我校2017届每个毕业班中遴选一名校友(就业)信使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2017届各层次毕业生,含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专业硕士)、博士研究生、自学考试及成人教育学生。

二、遴选条件及名额

1、遴选条件:热爱社会公益事业、关注母校教育发展、热心联系班级同学,乐于为校友联络工作服务,积极参与地方校友联谊活动。

2、遴选名额:2017届每个毕业生班级中遴选一名信使。

三、遴选工作程序

1、个人申请:申请学生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个人简况表》(附件1),并按时交学院就业联络人。

2、学院初审: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初审,按照每个班级一名信使进行确认并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》(附件2),将汇总名单上报至校友总会。

3、学校终审:学校校友总会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最后名单。

4、网上公示:在学校校友网、就业网对最后确定的校友(就业)信使名单进行公示。

5、召开聘任大会: 6月中旬召开校友(就业)信使聘任大会,并颁发聘书。

6、后续工作:校友总会负责建立校友信使日常交流平台和渠道,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信息和举行活动;获聘的校友(就业)信使加入所在地方校友会,参与地方校友工作。

四、遴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

1、申报日期:522—530,学生个人申请。

2、审核日期:61日—65,各学院审核并汇总。

3报送日期:66日(周二)16:00以前,请各学院将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(附件2)、个人简况表(附件1)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校友总会(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党办校办万莉,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中原楼511室)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万莉(校友总会88386077)

苏鹏(就业指导中心88386093)
E-mail : xyh@zuel.edu.cn

特此通知

附件1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个人简况表.doc

附件2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.xls  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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